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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贵池区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职数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共14人,详见《2011年贵池区区直医疗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三)专业、学历及年龄条件详见附件1;
(四)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现役军人。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池州人才网、贵池人事人才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27-10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地址:秋浦花园9号楼四楼,电话:0566-2023022)。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名必须持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3.考试收费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收取面试费80元/人,在领取面试通知时缴纳。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否则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告知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1年11月4日,地点在区卫生局办公室,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本次考试设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报考,如符合加分条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审核后笔试成绩增加2分,并予以公示。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设立60分为合格线,对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笔试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于2011年11月7日前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有并列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实践技能操作。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在面试环节,对因考生缺考出现某一招聘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低于当日该考场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成绩合成